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啞鈴裁刀的技術特點要求

 更新時間:2023-12-14 點擊量:816

啞鈴裁刀的技術特點要求


近有朋友問我們(men) 硫化橡膠拉伸試驗或熱塑性橡膠拉伸試驗怎麽(me) 做,有沒有詳細的拉伸試驗方法的說明,試驗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?近來也有很多其它朋友們(men) 也問了同樣的問題。 今天軒宇試驗機械廠來為(wei) 大家簡單總結一下。

試樣狹窄部分的標準厚度為(wei) 3.0mm 2.5mm   2.0mm,1.0mm 試驗長度應符合下表格的規定。啞鈴狀試樣的其他尺寸應符合相應裁刀所組出的要求。

非標準試樣,例如取自成品的試樣 試樣數量試驗的試樣應不少於(yu) 3個(ge) 。 試樣的數量應事先決(jue) 定,使用5個(ge) 試樣的不確定度要小於(yu) 用3個(ge) 試樣的試驗。4、樣品和試樣的調節(1)硫化與(yu) 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對所有試驗,硫化與(yu) 試驗之間的最短時間自照應為(wei) 16h。對非製品試驗,硫化與(yu) 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最長為(wei) 4星期,對於(yu) 比對評估試駿應尺可能在相同時間間隔內(nei) 進行。對製品試驗,隻要有可能,硫化與(yu) 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應不超過3個(ge) 月。在其他管況下,從(cong) 用戶收到製品之日起,試驗應在2個(ge) 月之內(nei) 進行。(2) 樣品和試樣的防護在硫化與(yu) 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內(nei) ,樣品和試樣應盡可能地加以防護,使其不受可能導致其損壞的外來影響,例如,應避光、隔熱。(3) 樣品的調節在裁切試樣前,來源於(yu) 膠乳以外的所有樣品,都應按GB/T2941的規定,在標準實驗室溫度下(不控製濕度),調節至少3h。 在裁切試樣前,所有膠乳製備的樣品均應按 GB/T 2941的規定,在標準實驗室溫度下(控製濕度),測節至少96h。(4) 試樣的調節所有試樣應按GB/T2941的規定進行調節。 如果試樣的製備要打磨,則打磨與(yu) 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應不少於(yu) 16h,但不應大於(yu) 72h。對於(yu) 在標準實驗室溫度下的試驗 如果試樣是從(cong) 經調節的試驗樣品上裁取,不需要作進一步的製備,則試樣可直接進行試驗 對需要進一步製備的試樣,應使其在在標準實室溫度下調節至少3h。對於(yu) 在標準實驗室溫度以外的溫度下的試驗,試樣應按照GB/T2941的規定在該試驗溫度下調節足夠長的時間,以保證試樣達到充分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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